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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老生学费收缴和在校生年度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阅读数:

各函授站(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函授辅导站、直属教学点的相关工作,学院本学期出台了《中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学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中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学籍注册实施细则》等文件。请各函授站(点)务必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如下工作。

1、各站点务于6月10日前将老生(含11、12、13、14级高起本学生和13、14级专科和专升本学生)的学费(含历年欠交学费)按要求直接打入学校账户。

收款单位:中北大学

开户行:工行太原市迎新街支行

账户:0502121909024910171

2、各站点务于6月15日前完成在校生(含12、13、14级高起本学生和14级专科和专升本学生)学年注册。

中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