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函授辅导站、直属教学点的相关工作,学院本学期出台了《中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学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中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学籍注册实施细则》等文件。请各函授站(点)务必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如下工作。
1、各站点务于6月10日前将老生(含11、12、13、14级高起本学生和13、14级专科和专升本学生)的学费(含历年欠交学费)按要求直接打入学校账户。
收款单位:中北大学
开户行:工行太原市迎新街支行
账户:0502121909024910171
2、各站点务于6月15日前完成在校生(含12、13、14级高起本学生和14级专科和专升本学生)学年注册。
中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