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教学点:
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已进入正常化,请各合作单位务于2017年9月15日前上报2017年上半年考试成绩报表(2016级要附上考试试卷)以及2017年下半年的课程安排表。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
201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