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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交纳费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3阅读数: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成人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通知》(晋教计财[1999]5号文)和中北大学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中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学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管理规定,学校下设的各函授站、教学点只能代学校向学生收取以下两种费用:

1、学费;

学费按照山西省各级各类成人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

(普通高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教育学费)

收费项目类别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理工类

每生每年

1500

文史、财经、政法类

每生每年

1000

2、学生的教材费用。

除以上两项费用之外禁止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函授站、教学点务必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