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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北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信息化平台教学课程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阅读数:

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进一步做好中北大学成人信息化平台教学管理,规范信息化平台教学考核相关工作,经学院研究制定《中北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信息化平台教学课程考核办法(暂行)》。先将本办法通知各函授站、教学点,请遵照执行。

 

 

中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615


 

中北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信息化

平台教学课程考核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做好中北大学成人信息化平台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学考核等各环节,根据成教院字[2007]7号文件《中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环节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信息化平台教学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信息化平台课程均为教学计划规定必修课程,考核方式为平台线上考试,考试成绩为百分制。信息化平台课程的成绩构成为:总评100%=平时成绩30%(平时成绩为“线上学习”“作业”“线上互动”的综合成绩)+考试成绩70%。

第二,考试分为:正考、补考、跟班考。正考为每学期按教学计划修完课程后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补考为学校组织的正考不合格课程的第二次线上考试,考试时间为正考后下一学期开学初;跟班考为跟随本专业低年级参加某门课程的期末考试。

第三,考核资格,凡是我校学籍正常注册学生,学习完成平台课程规定学时数的90%及以上者,具有考试资格,否则不允许参加平台线上考试。

第四,达到课程修习学时数并正常参加了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以在下一学期初参加补考。

第五,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可参加该课程本专业低年级对应学期的线上跟班考试。

第六,未完成当学期课程修习学时要求的,须继续学习线上课程,直至达到学校要求,学生可参加该课程本专业低年级对应学期的线上跟班考试。

第七, 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或有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毕业设计。

    本办法由中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