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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阅读数:

校内各单位、全体教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校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我校学历继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教育学院面向校内公开聘任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专业范围

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开设工管文法专业共计16个,分别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

二、聘任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师德师风良好,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热爱继续教育事业,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与所申报专业一致或高度相关,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3、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近 3 年无教学事故或违规违纪记录。

4、能够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开展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优化、教学质量监控、师资队伍建设等。

三、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专业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确保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

2、组织开展课程建设、教材选用、教学方法改革等工作,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3、负责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协调校内教师承担教学任务。

4、参与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学生培养、教学管理等工作,解答学生专业相关咨询。

5、定期调研本专业行业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

6、完成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交办的其他与专业建设相关的工作。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负责人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2026 1 28 18(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545973346@qq.com

五、遴选及聘任程序

1、继续教育学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2、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专业能力、教学经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

3、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聘任。

六、其他事项

1、专业负责人聘任期间,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2、聘任期间,继续教育学院将对专业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资格。

3附件:《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负责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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